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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华菱管线(000932)关于回购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时间:2008年07月25日 09:01:19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管线 公告编号:2008-66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拟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计划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相关条款: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本计划某期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业绩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 )指标达标:即公司经审计的
业绩年度 EOE 达到或超过目标值,该目标值为境内同行业对标企业同一年度EOE 平均值。
公司本期授予以2007 年度为业绩考度,该年度公司EOE 为50.97%,同行业对标企业EOE 平均值(目标值)为34.90%。公司2007 年度EOE 指标超过目标值。
(2)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核实,公司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④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⑤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⑥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经核实,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
(4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主要子公司达到以下条件,才能对其领导班子成员授予限制性股票:最近年度经审计年报中,该子公司经营盈利。
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公司主要子公司是指: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和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
衡钢)、湖南华菱光远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光远)。2007 年度经审计的年报显示,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衡钢均实现经营盈利,但华菱光远未实现经营盈利,华菱光远的领导班子成员不能纳入本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本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涉及如下子公司领导班子: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衡钢。
因此,除华菱光远领导班子成员不能纳入本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外,本期激励计划的其他所有激励对象均满足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2、限制性股票购股资金提取办法
公司限制性股票购股资金由公司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
(1)公司激励额度
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业绩年度的超额净利润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资金,作为限制性股票测算额度:
限制性股票测算额度=超额净利润×计提比例
超额净利润=净利润×[(公司EOE—行业对标企业EOE 平均值)÷行业对标企业EOE 平均值。
净利润以经审计的该业绩年度公司财务报告为准。计提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计划激励对象范围、人员层级和薪酬水平,以及预计激励水平等因素,在不超过
25%的范围内确定。本期激励计划的计提比例为2.88%。
公司以上述限制性股票测算额度的税后部分(即代扣个人所得税后部分)作为公司用于购股的激励额度。
(2)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激励对象个人自筹资金和公司用于购股的激励额度比例为1:1。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
(三)购股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购股资金来源于公司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截止目前,公司已计提用于购股的扣除税费后的激励额度1,237.26 万元,收到激励对象自筹资金1,237.26 万元,公司将以上述资金总计2,474.52 万元作为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购股资金来源。
(四)回购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公司计划以2008 年7 月25 日作为本次回购的起始时间,以2008 年7 月28
日作为本次回购的终止时间。
公司不在以下时间内回购股份: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 个交易日。
如公司计划的回购期间内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则回购期间依次顺延。
(五)此次购买的股票在授予激励对象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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