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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海陆重工(002255)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重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海陆重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70号文核准,海陆重工本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77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7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5.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998.33万元。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6月1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08]B088号验资报告。 根据海陆重工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额为20,709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出上述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所需金额,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张家港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备 高效余热锅炉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17,392.04 2 年 案号:3205820702436 张家港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备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317.58 2 年 案号:3205820702434 合计 20,709.6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公W[2008]E1096号《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08 年6月30 日,海陆重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153,036,020.6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高效余热锅炉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173,920,400.00 153,036,020.63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3,175,800.00 - 合 计 207,096,200.00 153,036,020.63 2008年8月2 日,海陆重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海陆重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自筹资金。 三、保荐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海陆重工本次以募集资金153,036,020.63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3,036,020.63元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德友 江曾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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