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特发信息(000070)公告

时间:2008年08月20日 10:01:25 中财网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建
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即将开始建设特发信息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关
于“特发信息工业园”详细情况,请见2007年8月18日《证券时报》
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7-25),2008年8月15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签订
《关于就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
协议书》,向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8
名,借用期限3年。并借聘一名建筑结构专业的工程师任本公司基
建开发部经理和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
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平,本公司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
限公司支付8名借用人员的借用费用共计290万元。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
集团”)拥有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90%的股权,故本次交易构
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三届十七次会议审议此事项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此
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通过了该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核前,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四
名独立董事:陈东琪先生、郭晋龙先生、李黑虎先生及郝珠江先
生一致同意通过该借用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交易经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完成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法人为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26楼(西)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在宗地号为H309-0045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
6、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2007年,该公司净利润为5044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净资产为1.87亿元。
7、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是特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特发集团持有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90%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本公司49.14%的股权;连同通过其控股子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特发集团共控制本公司总股权的50.79%;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T305-0019地块,用地面积25563.3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2504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40000平方米。预计建设期限约三年。
本公司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的建设工程专业人员为:项目报建主管1名、报建员1名、土建工程师2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电汽工程师1名、土建预算工程师1名和安装预算工程师1
名。
借用期限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准,经双方商定,上述8名借用人员的借用费用为29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就特发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就特发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用的8名建设工程专业人员,参照同等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市场中等偏下的工资水准,在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借用期间,确定借用费用为290万元。同时,本公司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借聘一名建筑结构专业的工程师任本公司的基建开发部经理和项目总技术负责人。
双方约定,本公司支付借用费用后,不再承担借用人员的任何费用,借用人员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借用而改变。借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劳动保险、工伤事故保险、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劳动补偿等等因雇佣关系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自行负责。借用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该协议须经本公司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完成后方可生效。协议规定本公司分四次向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支付总额为290万元的借用费用:
1、 协议生效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
司总借用费用的30%,即人民币87万元;
2、 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7天内,本公司支
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30%,即人
民币87万元;
3、 项目施工总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特
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20%,即人民币58万
元;
4、 项目规划验收和工程结算后7天内,本公司支付深圳市
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总借用费用的20%,即人民币58
万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了保证建设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工程的顺利进行,本公司需要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准和经验的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拥有具有建筑工程项目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曾经成功运作若干建筑工程项目,有多年项
目运作积累下来的丰富的工作资源。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本次合作,还便于获得工程竣工后的后续服务。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本公司顺利完成特发信息工业园一期工程的建设,是本公司有计划的引进外部专业技术力量,更加有效处理涉及建筑施工专业领域事务的经营活动。
2008年年初至今,另有本次关联交易同时进行并公告的与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分摊特发工业园拆迁补偿工作费用的关联交易,两项关联交易标的总金额564万元。除此以外,本公司没有于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东琪先生、郭晋龙先生、李黑虎先生及郝珠江先生认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和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
则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关联交易双方签署的《关于就特发信息工业一期项目借用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协议书》;
3、通过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8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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