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吉电股份(000875)关于参股公司“四平合营公司”七家公司合并为三家公司提示性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四平合营公司”七家公司 合并为三家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四平合营公司”是由七家中外合作公司组成,即: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 (简称“一号公司”)、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二号公司”)、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三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用水有限公司(简称“四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燃料有限公司(简称“五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除灰有限公司(简称“六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七号公司”)。 合营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股 35.1﹪,投资外方持股 45﹪,本公司持股19.9﹪。 为了减少内部关联交易,加强企业管理,拟将“四平合营公司”由七家合并为三家。 二、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即:一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用水有限公司);二号公司(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六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除灰有限公司);三号公司(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五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燃料有限公司)、七号公司 (吉林吉长热电服务有限公司)。在合并完成后,被合并的四家公司注销,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合并公司享有和承担。合并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继续存续,名称保持不变。 合并完成后,股东对被合并公司的实际出资全部等额转换为对合并方的出资额,公司在存续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发生改变。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调整为:一号公司(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亿港元;二号公司(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亿港元;三号公司(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6.9亿港元。 三、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1、本次合并尚需依法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2、本公告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决策及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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