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广州国光(002045)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广州国光 编号: 2008-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冯向前、张建中、黄晓光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截至2008年6月30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公司没有为股东的任何附属企业,本公司持有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所作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8年6月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向前 张建中 黄晓光 2008 年 8 月2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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