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 城镇居民受益明显

时间:2008年09月04日 10:04:54 中财网
  改革开放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和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推进社保扩面、加强基金征缴、提高社保待遇、保证按时支付、夯实基础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已形成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多种类、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受益明显。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795元,比2000年增加1652元,增长1.4倍,年均递增13.6%,高于同期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速度1.6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23.7%,比2000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宁夏城镇居民受益增加
  宁夏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于1986年,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各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离退休养老金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1987年,宁夏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统一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06)81号),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改革了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了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1992年7月1日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由市县级统筹到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2001年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区级统筹下的"四个统一":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的支付项目和标准以及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统一、基金的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
  2、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面不断扩大。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已从企业职工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等各类人员,参保人员不断增加。截止2007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77.02万人,比1992年增加46.19万人,增长1.5倍。其中,参保职工 59.29万人,增加 33.12万人,增长79.0%。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7.73万人,增加13.07万人,增长2.8倍。2005年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增参保人数2.92万人,2007年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保人数累计达到了12万人。
  3、城镇居民个人养老保险支出快速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养老保险支出349.19元,比2002年增长1.9倍。其中:10%最低收入户人均养老保险支出297.77元,比2002年增长4.2倍,分别比全区平均水平和10%的最高收入户的年均递增速度快15.3和15.7个百分点。
  4、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7年,全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30.79 亿元(不含中央财政补贴),比1992年增加29.53亿元,增长23.4倍,年均递增23.7%。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3.83亿元,比1992年增加22.84亿元,增长23倍,年均递增23.6%。截止2007年末宁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5.85 亿元。已连续9年实现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增机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5-2007年三连调。 2007年,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160元,分别比1992年和2002年增加994元和542元,增长6倍和87.7%,年均递增13.8%和4.3%。广大离退休老人分享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
  5、离退休养老金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养老离退休金2323.98元,比1992增长18.9倍,年均递增22.0%。离退休养老金占可支配收入的21.4%,比1992年提高14.9个百分点,离退休养老金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保障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
  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面不断扩大。截止2007年底,全区有78.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2003年增加30.25万人,增长63.0%,其中在职职工56.91万人,比2003年增加21.53万人,增长60.9%,退休人员21.39万人,比2003年增加8.72万人,增长68.8%。
  2、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快速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缴纳的医疗基金111.17元,比2002年增长2.6倍,年均递增29.2%,其中: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缴纳医疗保险金58.66元,比2002年增长17倍,年均递增78.2%,分别比平均水平和最高收入户的年均递增速度快49和53.2个百分点,城镇低收入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较高。
  3、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2000年至2007年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52亿元,累计基金支出23.90亿元。2004年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待遇 4.39万人次,住院病人人均享受统筹基金3644.6元;2007年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待遇6.56万人次,住院病人人均享受统筹基金10228.7元,比2004年人均提高6584.1元。
  城镇居民在医疗保健方面享受的非现金收入大幅度增长。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非现金收入91.04元,比2002年增长7.2倍,年均递增52.4%。
  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45.98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8.3%,比2002年下降0.6个百分点,医疗负担有所减轻。
  (三)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低收入群体受益增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 宁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低保工作,把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
  1、申领低保金的透明度增强。各市、县(区)都建立了城市低保政务公开制度,推行了低保公示制度。民政部门建立了城市低保备案制度,并逐户设立了低保档案。在管理上,各地普遍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完整、严谨的工作程序:实行"三级审批",即个人申请,居委会核实,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层层严格把关。实行"三榜公布",即居委会初审第一榜,办事处复审第二榜,民政局批复第三榜;实行"三证领取"的工作程序,使城市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低保范围扩大,保障人口增加。为了贯彻应保尽保原则,宁夏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包括中直企业和农、林、牧系统非农业户口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全部列入调查范围,把凡符合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据民政部门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12月底全区有21.05万人享受低保待遇,比2000年增长6.4倍。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1999年以来,自治区政府7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使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也与城市生活消费水平基本适应,同时针对近两年来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出台临时性生活补贴措施,有效地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4. 低收入户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1998年至2007年底,全区城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1.57亿元,城市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全区城市低保户人均月享受低保补差金由2000年的84元增加到2007年的93元(不包括临时性补贴),增长10.7%。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10%的城镇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62.31元,比2002年增长77.2%,年均递增12.1%,分别比全区平均水平和10%的最高收入户同期收入递增速度低0.2和1.4个百分点。其中:2007年10%的城镇最低收入户人均社会救济收入299.83元,比2002年增长2.3倍,年均递增26.9%。社会救济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9.5%,比2002年提高4.4个百分点。
  5、城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2007年支出医疗救助金1193万元,累计救助城市特困群众7.64万人次。
  2007年以来国家加大了教育救助力度,由中央财政拨付80%,地方财政配套20%资金,来扶持城乡贫困家庭学子完成高等教育和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2007年至2008年学年度累计发放教育救助金(包括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1.04亿元,扶持6.19万学生。
  截止2007年底,累计为4708户城市低保家庭解决了廉租住房,其中实物配租236户,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4472户。2006年至2007年度为4131户低保家庭减免了冬季取暖费108万元,分别比2004年至2005年度增长5.1倍和3.7倍。
  6、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调整频率加快。1995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1997年至2007年的10年间先后6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2000年前平均每2.5年提高一次标准,2000年至2007年平均每1.8年提高一次标准。
  (四)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险取得新进展
  1、失业保险。宁夏失业保险于1986年10月起步, 200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开始实施。截止2007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40.1万人,比2001年增长14.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3万人,比2001年增长82.8%。2007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亿元,比2001年增长2.1倍。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0.82亿元,比2001年增长5.3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2亿元。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失业保险收入5.55 元,比2002年增长1.3倍;人均缴纳的失业保险19.7元,比2002年增长96.2%。
  2、工伤保险。2004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以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工伤保险在全区各市县全面推开。截止2007年末全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为30.53万人,比2001年末增长1.77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1491人,比2001年末增长3倍。2007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100万元,比2001年增长12.3倍。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800万元,比2001年增长7.3倍。
  3、生育保险。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07年末全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9.23万人,比2001年末增长1.22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3507人,比2001年增长75.6%。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00万元, 比2001年增长3.5倍。支出1200万元,比2001年增长1.7倍。人均享受生育保险3422元,比2001年增长50%。
  二、进一步完善宁夏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自觉性。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三)建立所有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保证基金,并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每年向社会公示。
  (四)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共济功能,从而缩小不同地区之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差距。
  (五)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督机构,进行经常性审计监督,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国.家.统.计.局.网.站.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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