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家金融机构违规受罚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去年央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全年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 受罚金融机构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占被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17%;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占被查保险业金融机构的0.95%。在被处罚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城市信用社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低,为0.29%;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外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2.05%。 未来5年是中国反洗钱发展的战略时期,也是检验和完善中国反洗钱制度的重要时期。未来在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中,将强调针对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并重的原则,分步、稳定地推进体系构建,重点完善核心制度,全面提升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任晓)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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