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洗钱工作走向成熟

时间:2008年09月05日 09:47:23 中财网
  透过央行刚刚向社会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我们可以看到,2007年是中国反洗钱发展历史中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我国反洗钱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这一年,我国反洗钱工作走向了成熟,成为实现战略转折的关键之年。
  实践表明,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不断融合与加深,社会矛盾发生新变化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其次,做好反洗钱工作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第三,做好反洗钱工作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第四,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
  事实上,针对国内国际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所面临的形势,我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加大反洗钱的工作力度。2003年,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承办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人民银行与其他有关部门,开始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制度和工作。从2003年到2007年,短短五年间,中国反洗钱从无到有,以令国际反洗钱组织赞叹的高效率确立了中国反洗钱法律、监管和组织机构的基本框架,在法律体系、组织机构、制度安排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反洗钱制度。
  在法律体系方面,全国人大在2001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又于2006年10月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确立了中国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在组织机构方面,央行于2003年成立了反洗钱局;2004年又专门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职能、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实现了反洗钱本外币管理机构的统一。截至200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36个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都设立了反洗钱处。在制度安排方面,《反洗钱法》通过后,央行对2003年发布的三个反洗钱规章进行了修订,相继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颁布了四个新的反洗钱规章。并从2004年持续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逐步建立非现场监管制度。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已经签署并批准联合国通过的所有与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有关的国际公约,向国际社会显示了中国政府打击洗钱及恐怖融资犯罪活动的决心。2004年中国成为欧亚反洗钱组织(EAG)成员,2007年成为FATF的正式成员。目前已同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以及中国香港等十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机构签署了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协议。
  当然,这份《报告》中最令人瞩目的还应当是它提出了中国反洗钱战略的整体构想。即在分析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挑战和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覆盖面更广、统一的国家反洗钱发展战略,在按照国际标准继续完善现有反洗钱框架体系的同时,以国内风险评估为基础,注重中国实践和创新,检验国际标准适用于中国国情的合理性,提出中国反洗钱工作的战略目标、实施原则和步骤,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以防为主,从严执法"的有效反洗钱模式。在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中,将强调针对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并重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实施,稳步推进体系构建,重点完善核心制度,全面提升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
  反洗钱战略的整体构想已明晰,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反洗钱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特别是,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将产生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目前通过互联网远程操纵的洗钱活动已经出现。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反洗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国内多个部门,而且涉及与国外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尽管如此,我们相信,随着反洗钱法的贯彻实施和反洗钱体系的日益完善,中国反洗钱监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全面预防、监控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天罗地网一定是牢固的。 (谷秀军)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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