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仪股份(00226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

时间:2008年10月07日 09:00:52 中财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意 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对西仪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70号文核准,西仪股份本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3,754.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246,245.13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08年7月30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验[2008]第2161号《验资报告》。
根据西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额为20,942.62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出上述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项目所需金额,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万元) 备案项目编码
1 汽车发动机连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4,941.6 065300003720062
2 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6,001.02 065300003520055
合 计 20,942.6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08]第3343
号”《关于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08 年8月31
日,西仪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33,534,526.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完成投资总额
已支付资 年新增
序 铺底流 备
上市项目 金的设备 生产能
号 合计 建设投资(元)动资金 注
(台、套) 力
(元)
汽车发动机连杆 连杆总
1 生产线技术改造 32,023,631.94 32,023,631.94 88 成 180
项目 万支。
其他工业产品生
2 产线技术改造项 1,510,894.84 1,510,894.84 36

合 计 33,534,526.78 33,534,526.78 124
2008年9月28 日,西仪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
33,534,526.7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自筹资金
33,534,526.78元。
三、保荐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西仪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33,534,526.78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534,526.78元的事项:
(1) 已经西仪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3) 西仪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西仪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转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同意西仪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在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6个月内实施该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姜诚君 张建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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