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东信和平(002017)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 年 10 月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08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告号: 2008-39号),全文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根据国资委的要求由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8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是根据《关于开展中央企业 2008 年度财务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8]26 号)要求做出的决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2008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38号)。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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