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厦门信达(000701)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 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7日上午9 时30 分,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2)、截止2008 年11月20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08年11月12 日在《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 ( www.cninfo.com.cn ) 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08年11月24日上午9:00 至2008年11月24 日下午5:00。 3、登记地点: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 四、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1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