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7鲁高速债(078072)付息公告
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007 年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8 年11 月19 日支付2007 年11 月19 日至2008 年11 月18 日期间的年度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 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7 年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上市地点及代码: 07 鲁高速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078072 3、发行额度:15 亿元人民币 4、债券存续期限: 2007 年11 月19 日至2022 年11 月18 日 5、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固定利率,票面利率5.85%,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7、付息首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1 月1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级。 9、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 2879 号文 件批准公开发行。 二、债权登记日 银行间市场的债权登记日为2008 年11 月17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 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 息。 三、除息交易日 本期债券银行间市场的除息交易日为2008 年11 月18 日 四、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2008 年11 月19 日起至2008 年12 月16 日,共 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仍到原认购网 点领取利息。 五、付息办法 1、开立甲、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债券持有人,由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该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开立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债券持有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其结算代理人或代理开户的债券承销商指 定的银行账户,由结算代理人或债券承销商将利息资金划付至丙类托管 账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 及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发行章程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各付息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工作。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 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 、征税环节: 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六、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亮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21 号 联系人: 樊西为、于冰 电话: 0531-85693841、88275566-210085 邮政编码: 250002 2、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涛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联系人:贺方增刘畅杜鹏 电话:0755-8325665 83025557 邮政编码:518034 3、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人:周燕、李扬 联系电话:010-88086325 邮政编码:100032 关于本次付息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原始认购网点.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thhp://www.chinabond.com.cn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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