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奥维通信(00223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11月 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6,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自 2008 年 6 月 18 日至2008 年 12 月 17 日止,该笔款项将于2008 年 12 月 17 日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21,531.88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预计至 2009 年 6 月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不超过 1.2 亿元,将有至少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08 年 12 月 19 日至2009 年 6 月 18 日。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保荐机构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奥维通信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奥维通信将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按时归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金元证券同意奥维通信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还需提交奥维通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1、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减少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但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2、公司可将 6,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减少财务费用,该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进程;3、按照项目投资计划,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备查文件: 1、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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